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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13种大病临床路径专项救治对象实行全免费

时间:2017-11-25 08:40:00 来源:

1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及中国医师节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刘志远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做了重点说明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简单介绍。

精心组织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贵州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由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省级龙头医院三家负责对10个市州地实行分片包干,同时组建了省市县三级救治工作专家组,着力解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救治工作保驾护航。

精准认定大病专项救治对象

贵州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核实组,以村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通过层层筛查、逐级审核,全省共认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罹患九种大病救治对象是2658人,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未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4317人,共计在册救治人数6975人。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5个专家组,对罹患对象的大病专项7个病种进行逐一的诊断确认,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为7类和13个病种。

精准制定大病专项救治政策

创新实施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措施。对13种大病临床路径的专项救治对象实行全免费救治,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报销80%,民政医疗救助20%,全部兜底。对终末期肾病新农合报销90%,民政医疗救助10%。对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定额和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80%,民政救助10%,剩下的费用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报销,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的限制,全部兜底。

鼓励各地拓展救治范围和补助政策。在全面落实省级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展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和补助政策,使更多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政策红利。目前,铜仁市、黔东南州等地方对贫困人口实行的生活补助,有些是每天30(有些是50),对贫困人口的差旅费也进行补助(有些是所有路费全部报销)。

严格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救治对象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精准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措施

根据救治对象患病实际,结合县级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为每一位救治对象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县域内不具备诊断条件的,及时帮助联系上级医疗机构。省、市定点医院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接收县级定点医院不能救治的患者,对救治对象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救治效果评价,建立救治对象进出机制。

截至目前,贵州已救治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册数已经完成1585人,救治期间,新增患者498人,这498人当中已完成救治了359人。救治完成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患者救治2191人,救治期间,新增的非建档立卡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531人,完成救治452人,合计救治完成建党立卡、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4587人。

相关链接:列入救治的13种疾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

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终末期肾病

食管癌

胃癌

结肠癌

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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