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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政策10年后再启 担“稳消费”重任

时间:2019-01-31 14:1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旭)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其中,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被放在这一方案的首位。

中国汽车销量28年来首次下降

汽车销量减速拖累去年消费增速

时隔10年,“汽车下乡”再出发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目前,限购城市和大城市的汽车市场表现较强,小型城市和县乡市场的乘车需求二线偏弱,而汽车消费要考虑补短板和改善消费质量,因此农村的消费升级需求较突出。

目前,中国农村居民汽车保有量较低,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出行很多还依靠安全标准低的三轮汽车,甚至是一些没有合法登记的电动助力车。

为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方案》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事实上,“汽车下乡”政策并非首次提出。2009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就曾提出一项惠农政策:在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受此利好影响,2009年国内微型车市场增长100万辆。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这一年车市的整体销量增幅高达32.37%。

有分析认为,鼓励农村汽车消费的主要受益者将是自主品牌。自主品牌汽车,产品线下探,价格比较便宜,10万元以下的产品线也比较丰富,对农村市场覆盖会比较全,因此在此次汽车下乡过程中受益比较大。

刘宇南表示,鼓励汽车消费的这些鼓励性措施,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但是也不是简单地为了做大汽车消费的量,更是要立足于将引导汽车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汽车消费的供需匹配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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