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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绘就一幅生态文明的蓝图

时间:2019-03-27 18:07:52 来源:贵州日报

三十四年如一日,无论寒暑,人们总能看到贵阳市民、81岁的生态环保志愿者雷月琴在南明河巡河的身影。

34年,雷月琴走遍了南明河,手绘6张南明河治污地图,对河段整治如数家珍。她是贵阳两湖一库环保基金会第一位志愿者,2014年入选“全国十大江河卫士”,2018年7月,获得“十大生态环保志愿者”荣誉称号。

“没有好的生态就没有我们美好的家园。”这是雷月琴朴实无华的语言。像她这样的民间环保志愿者守护着贵州的山山水水,是生态文明的理念在贵州生根发芽开花结的果,是大家切身感受到了生态文明带来的红利变成了一种自发守护青山绿水的行为。

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贵州加大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实施了一揽子先行先试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出台《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30余部配套法规;设置环保法庭并成立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达108个,资源环境司法机构实现全覆盖。

回望这五年,2014年6月,贵州获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5年11月,贵州实施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是贵州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2016年8月,贵州被列为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见》。2017年4月,贵州将“大生态”列为继大扶贫、大数据之后的第三大战略行动,再次奏响了生态文明建设最强音。2017年6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1月,国家将贵州省列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省份,贵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入新时期。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贵州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全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立法步伐不断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水资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法规进入正式立法程序,标志着与我省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框架基本成型。

生态文明司法机构改革持续深化——江口县梵净山自然保护区、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盘州市环保局等探索开展由检察机关派驻生态环保检察室,延伸生态环保检察监督触角;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更名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法院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由10个扩展为29个,环境资源法庭实现全覆盖。

环境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六枝特区检察院诉丁旗镇政府案等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生态司法修复机制日臻成熟,“六个一律”、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发力。

绿色绩效评价考评指挥棒精准有力——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对9个市(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评价考核。制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对各市(州)、贵安新区实现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全覆盖。

同时,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9个市(州)中心城市、88个县(区、市)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按月公布并排名。

生态文明重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省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争取成为省级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等国家试点并形成了一批初步成果,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全面推行,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印发实施,启动开展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

2017年起,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将每年的6月18日确定为“贵州生态日”。“河长制”已在全省八大水系全面推行,全省4697条河流共设立五级河长22755名。贵州还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1个、生态县2个、生态乡镇56个、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县7个、生态乡镇374个、生态村515个。

从实行生态污染第三方治理,到乌江、赤水河、清水江等河流湖泊实行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从全省25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到探索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组合拳”,直击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和痛点,催生了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多元共治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贵州绿色发展的基础。

贵州正用实践绘一幅生态文明的蓝图。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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