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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统计局:将依规对2018年及历史GDP数据进行修订

时间:2019-11-21 16:5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20日在北京说,随着“四经普”结果出炉,统计部门将依规对中国2018年及历史GDP数据进行修订。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举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新闻发布会,李晓超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作如上表示。

李晓超指出,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核算方法,联合国对GDP核算有明确文本规定,中国按照联合国文本原则和标准制定GDP核算方法;二是数据来源,核算GDP需要大量数据,只有数据全面充分,才能按照核算方法核算出GDP。

“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际上各国共同坚持的两个原则”,李晓超介绍说,如果以上两个方面发生变化,统计部门就要对GDP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初步核算,于每年初公布上一年GDP数据;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主要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在每年底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当遇到经济普查年份时,统计部门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李晓超透露,按照目前工作安排,国家统计局近日将公布2018年GDP数据修订结果。2018年是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目前,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圆满完成,并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的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将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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