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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拟加大农业农村价格政策支持力度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9-09-17 10:23:00 来源:多彩贵州网

9月16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要求,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着力创新价格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思路方法,通过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定价制度、因地制宜创新完善价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农业农村要素、市场和主体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根据《通知》,要精准聚焦、分类施策,在八个领域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体系。

农产品领域。一是严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突出兜底线、稳预期的政策定位,毫不放松抓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工作,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粮食生产提质增效;二是创新运用农产品价格监测数据。建立完善我省农产品价格监测大数据平台,推动监测数据在农业产销各环节广泛应用,及时、准确、全面汇集我省各地农产品地头、批发、消费各环节价格和北上广深渝等地批发环节价格,实时推送至农业产业各主体,引导资源整合、提升运行效率,帮助贫困户增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发展布局,探索建立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传递农产品成本、价格动态,引导农民科学安排生产、合理调整种养结构、切实提高经济效益。

兜底保障领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走势,提前安排财政预算,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切实保障补贴发放的时效性,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供水领域。一是完善农村供水价格政策。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有完整的制水设施和输配管网,并由供水企业等主体统一负责建设或运行维护的,供水价格可参照城镇供水价格进行管理。对农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成本水价(不计利润和税金),贫困村可实行运行维护水价(只补偿制水和输配成本,不含期间费用)。建立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激励机制,推进将农村地区重点是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指标与供水企业收益率相挂钩。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合理补贴,对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补贴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对于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养护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以确保工程持续运行。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行县域内供水同网同价、供水服务均等化。二是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既要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正常运行,也要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全面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协同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四项机制建立,扎实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长期良性运行,着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省工省时和增产增收。

能源领域。一是继续对农业生产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保持现有电价用户分类不变,继续单列农业排灌用电。维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持续处于较低水平。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的种植(饲养、养殖、捕捞等)用电,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在农田旁建设的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到2020年底前,对茶叶、食用菌、生态畜牧、蔬菜、精品水果等五大产业生产企业用电继续按现有电价支持政策执行。落实好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二是完善输配电价机制。支持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力度,电网企业新增农网投资纳入输配电价有效资产,进一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增强对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脱贫攻坚项目用电保障。二是加强农村燃气价格和工程安装收费管理。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的,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同网同价。农村燃气管网独立成网的,可在合理控制最低负荷率和准许收益率的基础上,从紧制定配气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城区价格。

交通运输领域。坚持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基本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客运应推广使用经济适用车型,执行与城市公交相同的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票价严格实行政府定价并保持基本稳定,春运和节假日期间不得加价。已设置招呼站等中途停靠站点的地方,应分别核定分段票价和全程票价,确保乘客出行公平负担。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的区域,可结合地方公共财政补贴情况,实施特定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

教育领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鼓励出版和发行单位为其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教辅材料。

文化领域。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脱贫后一段时期内,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仍按贫困户标准执行。

通信领域。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大惠民举措,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最大优惠,助力网络精准扶贫。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联系方式:0851-85297162(兼传真),电子邮箱:4631224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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