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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速提效

时间:2020-07-30 09:23:00 来源:贵州日报

7月8日,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等审批手续,优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扎实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据悉,该意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通过提出具有创新性实操性的举措,按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快进键”,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其中,基础类改造总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善类改造总审批时限不超过18个工作日,提升类改造总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记者了解到,2020年,我省共有305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5.96万户城镇居民。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程,《意见》提出,优化招投标程序。对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建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改造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先行开展招标活动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但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对限额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得强制要求限额以下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采用清单管理。由于基础类改造和完善类改造的改造内容共性突出,通过制定改造清单的方式标准化管理改造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改造清单包含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规定项目主要是公共基础部分,自选项目主要是优化提升类,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等。居民根据意愿及筹集资金情况勾选组合符合实情的改造清单。

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对告知承诺制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在申请人按照要求承诺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可采取告知承诺制。

改革施工图审查。取消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制。

简化电梯加装审批手续。规划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只需提交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的承诺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即可办理施工备案,替代施工许可证。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和其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工程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利用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记者 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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