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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法院印发《意见》 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发展

时间:2020-08-13 10:23:00 来源:天眼新闻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强化依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十九条具体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贵州发展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增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把产权司法保护和企业家权益保护落到实处。贯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基调,落实纾困解难惠企政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激发市场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要精准适用刑事政策与法律,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权利,从严把握刑事司法尺度;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宽缓刑罚。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保全和处置措施。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正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依法妥善审理合同、劳动争议、金融、破产等民商事案件,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推动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展。要依法服务保障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领域案件,促进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加快贵州三次产业转型升级。要依法公正化解行政纠纷,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通过司法审查支持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许可案件,依法妥善认定行政协议效力,确保行政协议案件中当事人产权利益得到有力保护,促进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

《意见》指出,要依法开展执行与破产工作,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实现债权,持续推进执行社会化。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要持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服务企业导向,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优质便捷高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和诉讼服务。(记者 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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