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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通报2020年省级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

时间:2020-12-05 14:51:52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9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0〕16号)安排,我厅对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进行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

(一)2020年省级第二次监督抽查总体情况。2020年省级监督抽查农产品共3190个,合格3175个,合格率为99.5%。其中蔬菜1159个,合格1155个,合格率99.6%;水果205个,合格203个,合格率99.02%;食用菌284个,合格284个,合格率100%;茶叶112个,合格112个,合格率100%;水产品136个,合格135个,合格率99.3%;畜禽产品553个,合格545个,合格率98.7%;生鲜乳29个,合格29个,合格率100%;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5个不合格产品中4个蔬菜(白菜、芥蓝、韭菜、辣椒)分别检出啶虫脒、联苯菊酯、辛硫磷、氯氟氰菊酯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2个水果(草莓、紫王葡萄)检出烯酰吗啉,检出苯醚甲环唑等常规农药超标,4个鸡肉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4个鸡蛋检出抗生素恩诺沙星和氟苯尼考,1个水产品(鲟鱼)检出禁用药物氧氟沙星(详见附件1)。

二、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情况

(一)目标任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要求,2020年全省计划抽检农产品3.6万批次,其中省级完成5020批次,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每千人1批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30980批次。

(二)总体情况。2020年1-9月,全省监督抽查农产品28760批次,完成率79.9%。其中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农产品24868批次,完成率达80.3%。

(三)各地完成情况。遵义市应完成5255批次,已完成7317批次,完成率139.2%;黔南州应完成2784批次,已完成3149,完成率达113.1%;黔东南州应完成2960批次,已完成2880批次,完成率97.3%;铜仁市应完成2515批次,已完成2224批次,完成率达88.4%;安顺市应完成1900批次,已完成1243批次,完成率达65.5%;贵阳市应完成4494批次,已完成2724批次,完成率达60.6%;黔西南州应完成2411批次,已完成1305批次,完成率54.1%;毕节市应完成5988批次,已完成3135批次,完成率达52.4%;六盘水市应完成2675批次,已完成891批次,完成率达33.3%(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深入开展利剑行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2020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黔农发〔2020〕42号)要求,深入开展“利剑”1号、2号、3号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行为。

(二)对标完成监督抽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查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对标对表,查缺补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监督抽查任务。监督抽查工作列为贵州省2020年度食品安全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完成率低于60%的市(州)务必抓紧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三)大力实施检打联动。根据《贵州省农资农产品质量检打联动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鲟鱼中检出停用药物氧氟沙星,鸡蛋中检出抗生素恩诺沙星、氟苯尼考,鸡肉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涉嫌犯罪,乌当区、兴义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办。各地要坚持“四个最严”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坚持有案必查,做到案件处置率达100%,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结束后7日内将查办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要督促相关县(市、区)查办案件。

(四)跟踪执法监督抽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将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查清药物来源、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去向,及时销毁问题产品。兴义市、黔西县、乌当区农业农村局应当将生产不合格禽肉(蛋)、水产品生产主体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持续对该主体生产的产品进行执法监督抽查,对检出产品含有抗生素或禁(限)用农药、兽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等种植养殖者开展安全用药用料宣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刘凯

联系电话:0851-85280922,邮箱:gzncpjg@163.com

附件:1.2020年贵州省第二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2.2020年1-9月全省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完成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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