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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本月施行

时间:2018-04-08 08:40:00 来源:

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和专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原《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修改,印发了新修订的《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4月15日施行。

《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修改。一是取消PCT申请受理阶段资助,通过PCT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在国际阶段不再给予资助,国家阶段及授权后的资助不变。二是规范贯标资助条件,对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含3件,不包括受让取得的专利)以上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给予资助。同时,还取消了对贯标辅导机构的资助,增加了对贯标重复资助的限制。三是减少资助材料,完善资助程序,将凡是可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材料,如专利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提高服务质量。

《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资助事项,推动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规范全省专利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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