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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残疾大学新生可获助学金两千元

时间:2018-07-30 08:40:00 来源:

今年高考招生还在进行中。省残联发布特别提示,凡是被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经审核合格者,可获得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请符合条件者抓紧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去年,省残联制发了《贵州省‘圆梦大学,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省残联相关人士介绍,该办法旨在进一步鼓励残疾学生提升受教育水平,缓解家庭困难残疾学生教育负担,改善其在校生活状况。为了将阳光助学政策宣传、覆盖到每一个参加高考的残疾学生家中,故发布特别提示。

据悉,阳光助学资助对象为:贵州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当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参加单招单考并被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本科和专科新生。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乡(镇、街道)残联初审,9月5日前报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初定资助学生名单。公示后,9月20日前将《申请审批表》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填写《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于9月30日前将盖章文件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省残联。

省残联核定各地上报的当年残疾人大学新生数,于每年11月前拨付到县(市、区、特区)残联。县(市、区、特区)残联收到阳光助学金后,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指定的银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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