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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投资法规提升营商环境——非洲大陆变身“投资的热土”

时间:2018-09-03 00:00:00 来源:

进入新世纪以来,非洲国家纷纷制定和修改相关投资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法律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促进了非洲各国的经济发展,改善了当地的社会民生。

“希望的大陆”受青睐

非洲国家的投资环境已今非昔比,非洲大陆已变身为“希望的大陆”“投资的热土”。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毛里求斯和卢旺达已跻身前50位,在2018年排行榜上分列第25名和第41名。比如,卢旺达被称为非洲第二适宜发展商业的国家。据介绍,商业注册在卢旺达十分便利,网上注册公司6小时即可完成。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发布的《非洲吸引力指数2017》报告显示,2016年非洲共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项目676个,资本投资金额比上年增加31.9%。

非洲国家资源丰富。为使本地自然资源更好地造福人民,非洲国家近年来纷纷修改矿产、油气方面的投资法律规定,增加本土化条款。新法规要求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进行投资活动时,必须采购一定数量的本地产品和服务、雇用一定比例的当地人员并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增加当地股份或股权参与等。立法或制定政策实施本土化,有助于非洲国家降低年轻人失业率和促进工业化,也提升了非洲国家自主发展的能力。

保护投资者权益

埃及去年颁布新的投资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外资规定了不同的投资激励措施,包括一般激励措施、专项激励措施和附加便利措施。根据新投资法,不同的投资项目或针对不同地区的投资,投资者可以享受免除印花税、关税减免、应税净利润中核减相应投资成本等各种优惠待遇。法律还明确规定,埃及投资和自由区总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投资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与投资相关的各类便利化服务。

许多非洲国家都在推进投资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难得的历史机遇,非洲国家掀起了投资立法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来,有30多个非洲国家制定或修改了单行的投资法律。这些投资立法大都规定了各类不同的投资激励措施,或设立了一站式投资法律服务中心,大大提升了相关国家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更多投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迈向域内法律一体化

在完善国内立法的同时,非洲一些地区性经济共同体还采取措施,制定统一适用的投资法律,实现域内投资法律的一体化。比如,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制定的《金融和投资议定书》,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通过的《共同体共同投资规则补充法案》,东南非共同市场通过的《东南非共同市场共同投资区域投资协议》,这些地区性投资法律法规注重投资者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为配合更大范围内非洲自贸区的实现,非洲国家还在推动更大范围内的投资法律一体化。2015年,26个非洲国家政府首脑在出席非洲经济峰会时签署协议,决定将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和南共体整合成为三方自由贸易区。根据协议,三方自贸区将努力推动三方成员国形成单一的投资区域,并制定政策和战略以促进跨境投资,减少本地区的营商费用,创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

同时,非洲国家还通过参加与投资相关的国际多边公约来完善本地区的投资法律环境。数据显示,目前已有53个非洲国家加入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已为很多非洲国家的基础设施、电力、矿业等项目的投资提供了担保。非洲国家加入多边公约,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改善了当地的投资法律环境,促进了非洲国家经济的发展。(记者 徐惠喜)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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