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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时间:2020-09-02 00:00:00 来源:

8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我国收单市场快速发展,收单机构数量不断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大部分收单机构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开展收单业务。根据人民银行工作要求,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共享和动态评级机制,引导收单机构加强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随着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存在转包、分包、从事套现和二清以及为跨境赌博等商户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收单市场秩序。为落实国家关于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斩断涉赌资金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制定了《办法》,启动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的备案管理工作。

《办法》涵盖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定义、范围、申请备案的条件、备案工作流程和取消备案情形等内容。

一是明确了外包机构的定义。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

二是设定了外包服务机构申请备案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设立、不在外包服务机构黑名单内以及遵守监管和协会的管理要求等。

三是明确了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和公示等主要环节。

四是明确了外包服务机构申请备案的时限要求。

五是规定了协会取消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情形。

《办法》的发布,为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了行业自律制度体系,丰富了自律管理的“工具箱”,对于打击治理涉赌、涉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收单市场秩序,防范收单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为配合《办法》的施行,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发建设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系统,着力提高备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备案系统拟于9月份正式上线,届时外包服务机构可通过系统申请备案。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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