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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

时间:2018-04-10 08:40:00 来源: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8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方案指出,截至2018年1月1日零时,全省查明地质灾害隐患10345处,受地质灾害威胁120万人,威胁财产410亿元。根据我省地质环境现状,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以及极端气候等因素,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为:

总体趋势:地质灾害风险仍然较高,发生地质灾害起数可能在多年平均值上下方波动,西部地区可能偏重。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灾种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较大。部分地质灾害是因为人类工程活动的不合理因素,以及在人类工程活动情况下遇到降雨,特别是不稳定斜坡地带具有较高的易发性。

重点时段:2018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特大暴雨和连日中到大雨,以及出现异常或极端的天气情况,主要集中在汛期的5月—9月,高峰时段在6月—8月。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枯季也有可能发生。

空间预测:主要发生区是遵义市西北部、六盘水市、安顺市西部、毕节市中西部、铜仁市、黔西南州北部及南部等地。一般发生区:贵阳市、遵义市中东南部、毕节市东部、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中东部等地。

方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落实到村、组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监测点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层层检查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防治情况;各级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加快推进全省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实施我省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能力行动,有效提升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造成损失;建立完善全民参与、共同防灾避灾减灾的地质灾害长效避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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