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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时间:2019-03-27 18:07:52 来源:贵州日报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97.7%

纳入国家“水十条”的55个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4%

2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12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7%

3月4日,记者从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部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97.2%,比2017年提高1.6个百分点。

2018年,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生态环境安全网进一步织牢。

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到了新水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97.7%,比2017年提高0.7个百分点。纳入国家“水十条”的55个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4%,高于目标考核任务11个百分点。乌江干流水质实现年均达标。2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2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7%,各项指标均超过预定目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取得新成效。截至2018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72个问题应完成整改68个,已完成66个,整改完成率91.7%。“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2688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683件,完成率99.8%。

污染防治攻坚开启新征程。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集中力量打好5大战役,开展14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省政府印发实施《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应急管控,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划分流域污染控制单元,全省初步实现全流域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水十条”工作任务。完成国家“土十条”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新提高。环境应急装备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环境风险源系统、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环境应急指挥一体化系统相继建成,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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