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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第一批14条省管河流生态流量管控目标

时间:2020-12-05 14:51:52 来源:天眼新闻

河湖生态流量是水资源开发管控、优化调配和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对于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贵州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第一批省管河流生态流量管控目标,要求各地抓紧组织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生态流量监管体系,确保满足河湖生态需水和其他综合用水要求。

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水利厅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着眼于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组织有关管理、科研、设计单位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确定研究,制定出台了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工作方案,开展了乌江、舞阳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经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了第一批14条省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包括40个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目标值。

据悉,为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贵州省在2017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已明确水库、水电站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调度方案下泄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在《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中,明确不按规定下放水库(电站)生态流量,造成河流生态环境破坏的应当问责。已对4978个断面初步核定了生态流量目标,根据河湖生态保护对象和水文测站分布,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并开发贵州省生态流量监测管理平台,将全省水文测站、水库工情、防汛预警等实时数据接入平台,实现生态流量实时数据监测、监控预警、巡查管理和移动应用等,对发生预警河流的工程管理单位及时进行预警提示。

下一步,贵州省水利厅将联合生态环境厅把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情况,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推进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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