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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家企业上榜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递补名单

时间:2020-12-05 14:51:52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对拟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拟递补12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德江洋山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上榜。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参评企业还设置了多个专项指标:

企业经营的产品方面,要求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方面,要求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方面,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企业效益方面,要求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方面,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带动能力方面,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企业产品竞争力方面,要求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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