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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

时间:2020-12-17 15:23:00 来源:天眼新闻

根据自然资源部《滑坡监测预警实验进展总结与2021年度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2021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部署的指示批示要求,逐步实现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贵州省2021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建设任务为1850处。目前,贵州已完成1433处隐患点建设的踏勘选点、设计初审等工作,拟再踏勘选点500处隐患点建设,合计1933处。

《方案》明确,踏勘选点工作由各市(州)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技术保障单位,重点筛选“威胁30人以上、灾害点规模较大、有一定变形”的隐患点,按照危险性、代表性、可行性原则,结合实际确定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点。在原已选定隐患点基础上,全省范围再筛选500处隐患点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监测方案设计与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的技术保障单位负责,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对确定建设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点逐一设计监测方案。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审查监测方案,必要时现场核实,并将完善后的监测方案上传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工作由省厅委托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公开招标,开展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所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技术指南》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通讯技术要求》。做好基础施工与设备安装工作。各采购中标单位负责加强工作统筹,加大人员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早安装,早调试,早上线”,尽快发挥监测效能。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和《技术指南》要求完成监测设备安装,负责将监测数据及各施工环节资料接入贵州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并将所有数据推送至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同时,做好运行维护与预警响应。各中标单位负责对监测仪器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硬件故障、供电不足、环境干扰、通讯中断、数据异常、人为破坏等可能出现的问题。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及时开展预警分析工作,设置预警指标和阈值,并根据对孕灾背景、成灾机理、致灾模式、演化规律等认识对阈值进行优化;构建分析模型,对地质灾害的破坏特征、诱发因素等进行全面剖析;建立预警会商机制,对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等趋势研判,并及时采取积极的防范应对措施。

《方案》还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记者 刘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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