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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时间:2021-05-07 09:23:00 来源:贵阳日报

记者5月6日从省林业局获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检察院和林长办协作分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省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合力。

《意见》规定,各级检察院、林长办应联合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或建立专门办案组来负责涉林案件的办理、工作日常联络及文件传输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各级检察院定期向林长办通报涉林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共同分析涉林领域发案原因、制定措施对策。各级林长办要协调林业行政执行部门,将涉林执法信息、群众举报线索等信息及时通报、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并相互通报办理情况。借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林领域相关信息实时共享。

此外,各级林长办要适时选择重点林区开展涉林巡查活动、检查监督,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开展相关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动态监管体系,适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意见》要求,各级林长办与检察机关应以此次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为契机,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以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合力,切实促进和监督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治林管林责任。(记者 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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