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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再出新政 扶持创业微企

时间:2018-04-16 08:40:00 来源:

“今年扶持微企23000户,其中17000户将每户获直接补助4.5万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助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省政府此次下发通知,旨在进一步助推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完善“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切实完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通知明确,将按照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相结合、“成熟一户,扶持一户”的原则,2018年全省扶持发展微型企业23000户、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其中,财政资金直接补助扶持发展微型企业17000户,单独贷款间接扶持发展微型企业6000户以上。

2018年对微型企业直接补助按每户4.5万元执行。省财政继续安排7亿元作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市、县仍按原比例(省、市、县7∶1∶2)分担。各地要聚焦脱贫攻坚,将扶持指标适度倾斜贫困县(市、区、特区)和当地特色优势产业,14个深度贫困县不再匹配县级财政资金,由省、市财政资金进行扶持。

另一方面,加大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力度,2018年提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在现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承贷银行覆盖面。

据介绍,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新增贷款总额50亿元,其中,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承贷30亿元,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各负责承贷5亿元,其他银行共同负责承贷10亿元。

扶持微企,我省要做这些事!

●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职工办微企有优待

积极服务我省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发展壮大新动能,鼓励引导职工创办微型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分流职工自主创办微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吸纳分流职工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充分利用省内中、高职学校培训资源和毕业生就业优势,广泛开展微型企业创业者和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特别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加大培训力度。

●吸纳贫困户就业 优先纳入扶持

鼓励微型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微型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以上就业的,优先纳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企业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纳入扶持范围。

●每个市(州)打造一至两个微企成长示范基地

围绕产业脱贫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攻坚行动,打造以“合作社+微型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培育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探索建立“创业不出村、打工不出门、微企助脱贫、共建小康村”新路径,加快建设微型企业创业示范村、孵化园和创业园,每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选择打造1至2个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

●符合条件微企 可享税收优惠

进一步落实微型企业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视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税收贡献情况,给予连续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奖补支持。支持各地确定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实施微型企业两年免费代账服务,资金由县级财政具体承担。

●借力云上贵州 完善微企失信惩戒

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促进微型企业大数据整合集成,加强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推进银税互通机制,共享微型企业税务及贷款数据,简化税收奖补兑现程序。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名录,开展微型企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人才培训、跟踪扶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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