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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首张网络经营场所个体营业执照颁发

时间:2019-01-17 20:3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孙睿)“有了网络经营场所个体营业执照,在网上营销的产品质量也会有所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也会越来越好。”17日,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杞和堂食品经销店的负责人冯林林领取了网络经营场所个体营业执照后对中新网记者说。

“《电子商务法》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这个规定来看,无论在‘天猫、京东、网易商城’等以法人身份注册的平台,还是在‘拼多多、淘宝网、微店、代购、朋友圈’等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如销售自家种植的蔬菜、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钟点工、生活护理等可不办理营业执照。”曾永贵说,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而未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查处。

曾永贵表示,目前,青海全省在电子商务市场的自然人多达6000多户,如何依法加快对他们的经营资格管理,对于规范该省电子商务市场流通秩序至关重要,为此希望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接受、主动配合市场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电子商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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