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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确定:保持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时间:2019-03-27 18:07:52 来源:贵州日报

3月1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之年,工作目标是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保持在96.3%以上,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保持在96.5%以上。

今年生态环境的工作目标还要求纳入省“水十条”考核的151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贵阳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环境准入清单”对建设项目环评实施分类管理,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规范实施“按证排污”制度,探索推进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整合,缩短企业办理手续时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精准脱贫攻坚,项目与资金向深度贫困县倾斜。

打好五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固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源排查并实施综合整治,争取“无废城市”试点。完成6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管、养、用”奖补机制。

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2个问题、中央巡视指出的4个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的17个问题整改。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与司法机关联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五个一批”和纳入环保信用“黑名单”等监管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全省1780家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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