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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药品目录 新调入药品105种 调出29种

时间:2021-03-02 09:23:00 来源:多彩贵州网

3月1日上午,记者从相关新闻通气会获悉,由贵州省医保局、省人社厅联合制定的《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贵州2021年药品目录》)于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药品目录新调入105种药品,其中西药74个、中成药31个,调出29种药品,其中西药23个、中成药6个,共计3332个药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贵州省医保局、省人社厅联合制定了《贵州2021年药品目录》。该目录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严格对标《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调入、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入、调出《贵州省2021年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国家药品目录规定执行;原贵州省增补药品目录内药品名称及剂型与国家药品目录重复的,调出省增补药品目录,剩余的省增补药品暂按原规定执行。

《贵州省2021年药品目录》主要分为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三个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503个,中成药部分1608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21个(含西药162个、中成药59个),共计3332个。三个部分中的药品,西药、中成药分甲乙类管理,其中西药甲类药品395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据介绍,本次29种被调出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僵尸药”等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是经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的。专家们在评审过程中,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贵州省药品目录调整后,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高,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更好地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贵州2021年药品目录》调整实施的同时,贵州还组织专家开展我省医保特殊药品增补评审工作,共26个药品满足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增补条件。增补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达103个纳入“五定”管理,并开通特药药店,把特殊药品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方式延伸到特药药店,同时通过贵州医保APP等,开通市级医院特殊药品省内异地购药和远程购药服务,有效满足全省各地患者用药需求。

目前,我省有6家省本级特药药店,分别为: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云岩分店、贵州正和祥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店、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延安中路分店、贵州科开药房有限公司八分店、贵州一品药业一百三十分店、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地矿分店。

据悉,为强化药品目录组织实施,贵州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及时将谈判药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采购;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形成联动,及时优化升级本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提升临床用药水平,提前做好国家调出药品和修订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药品的替换治疗药品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目录库及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比对或更新维护医院端目录库,推动新版目录内药品落地,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做好政策衔接和宣传解释,全力保障把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

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组织制定、调整和发布国家《药品目录》并编制统一的医保代码。各省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在《贵州2021年药品目录》内的原省增补品种,按国家要求规定需在2022年之前消化完毕。

下一步,贵州将继续加强药品目录使用培训和政策解读,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确保《贵州省2021年药品目录》平稳有序落地。(记者 陈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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