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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到明年将建设五条以上绿色农产品境外销售渠道

时间:2019-03-29 09:16:04 来源:贵阳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工作的通知》3月28日公布。《通知》明确,到2020年,我省面向港澳及东南亚市场建设境外销售渠道5条以上。

为深入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效,我省将从巩固扩大省内市场、加快拓宽省外市场、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工作——

巩固扩大省内市场方面,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常用农产品县域内采购率、中职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市州范围内采购率、高等院校食堂常用农产品全省范围内采购率达到50%以上;公立医院食堂常用农产品省内采购率达到60%以上;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常用农产品定点帮扶县采购率达到40%以上;鼓励驻黔军警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直采合作关系,食堂常用农产品省内采购率达到50%以上。同时,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等市场主体与扶贫产业基地签订订单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此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活动。

加快拓宽省外市场方面,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城市各类资源,推动省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对口帮扶城市公共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争取在对口帮扶城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设立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驻外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北京新发地、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重庆双福等国内重点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对接,争取在我省设立直供直采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同时,积极推进农产品进省外军营,争取在全国各战区军营超市建设贵州农产品销售专区。

积极拓展境外市场方面,到2020年,我省将面向港澳及东南亚市场建设境外销售渠道5条以上,提升贵州农产品境外占有率;鼓励和支持完善贵州农产品出口标准,按标建设一批特色明显、集中连片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农产品出口贴息贷款、出口退税、技术升级、产品认证等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出口退(免)税流程,简化出口报关单证签退程序,降低农业企业“走出去”运营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农产品销售公司,建立出口农产品仓储、物流、展示、销售中心等。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方面,推广“互联网+农产品进城”电商扶贫模式,引导贫困乡镇、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和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进省外专业电子商务运营公司入黔发展,与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长期合作订单;提高各级电商运营中心(站、点)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物流通道资源和村镇服务网点、便民站点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多站合一、服务同网、信息共享,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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