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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意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12-30 16:35:59 来源:中新网贵州

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30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30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委编办、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重要作用和资源优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实施意见》强调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未成年人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养育未成年人较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

《实施意见》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预计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功能定位更加完善,保障服务更加高效,儿童福利体系更加健全。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市级和县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任务有人落实、有场所落实。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部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要求全力打造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好部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接收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强化教育保障、优化实施未成年人成年后安置政策。三是推进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要求把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规模、把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功能、切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工作、做好移交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强化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强化配套措施、强化督促调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就如何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部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问题,《实施意见》要求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未成年人移交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和少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这些承担集中养育未成年人职能的机构,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一是加快推进9个市(州)及红花岗区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统筹打造成为设施设备齐全、养育功能完善、医疗康复专业、教育资源优良、社会工作力量充足、内部管理规范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培育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等4家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保留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养育未成年人较多的正安县、仁怀市、关岭县、大方县、赫章县、石阡县、思南县、罗甸县、惠水县等9家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二是在养育服务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在机构内部建造家庭式居所,选择符合条件的夫妻进行家庭式养育,为机构内未成年人提供家庭式的温暖和关怀。三是在医疗保障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及时核实身份和基本医保参保状态,对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范围,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四是在康复保障方面,针对机构内残疾未成年人多、康复需要迫切的情况,《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所有儿童福利机构都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未成年人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五是在教育保障方面,对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未成年人,《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六是在未成年人成年后安置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帮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参军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伍。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七是在社工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充分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开展未成年人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亲情教育、社会融入、服务计划落实和未成年人安置评估等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八是在创新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要拓展服务范围,向机构外的残疾未成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残疾未成年人等群体以及其他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延伸康复等服务。

为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的需要,《实施意见》要求有效整合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合理确定本辖区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的实体机构,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任务有人落实、有场所落实。

据分析,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后,可以发挥“五个更好”作用:即更好为病残孤儿提供更优质的保障、更好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的重大风险、更好为健康未成年人和轻度残疾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成才环境、更好地发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提高儿童福利领域机构资源使用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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