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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试点关税保证保险 企业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

时间:2018-09-02 01:0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活动现场 宁波海关供图 摄

中新网宁波8月31日电(记者 李佳赟)“有了这张保险单,进口货物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同时也盘活了公司的流动资金,为我们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8月31日,在浙江宁波举行的宁波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启动仪式上,浙江鹏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拿到了宁波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

据悉,关税保证保险是以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为投保人,以海关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如果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进口货物税款,经海关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的海关税款及滞纳金。

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款以政府机关(海关)为被保险人的信用保证险产品。宁波海关则是此次全国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首批单位之一。

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9月1日,关税保证保险将在宁波海关试点,企业可凭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

关税保证保险实施后,企业只要办理一张保险单,就能在海关享受“进口货物先放行、后缴税”的通关便利,并减少以现金缴纳或银行保函形式进行关税担保的资金压力。

宁波市简运报关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叶跃富表示:“在我们的企业客户中,以往税收担保主要采取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银行保函主要以规模较大、授信额度高的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保函时通常要求提供高额的保证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关税保证保险推出后,对于企业减少融资成本是一大利好。”

宁波海关关税处副处长雷春介绍,在使用关税保证保险模式下,企业无须占用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节约了资金占压的成本。企业投保关税保证保险成本较低,可避免申请信贷额度难、融资成本高、手续周期长等难题,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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