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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月人均增加213元左右

时间:2019-07-16 18:33: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孙睿)青海省政府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青海省上调该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3元左右。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聂殿光介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该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此次调整,是青海省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4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3元左右,调整幅度5.14%,全省将有4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整总体水平继续在全国处于前列。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聂殿光说,同时,此次调整办法和标准都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补助,不含其他统筹外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4%调整增加,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

除此之外,此次调整继续考虑了艰苦地区因素调整,并区分不同类区给予倾斜。所有退休人员月人均再增加19元,也使企业退休人员连续10年享受到因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聂殿光表示,总之,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体现了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也充分考虑了青海的实际,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以及各群体之间的切身利益。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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