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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发布

时间:2020-08-10 00:00:00 来源:

交通运输部8月6日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将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能力,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发展智能高速动车组,开展时速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时速400公里级高速轮轨客运列车研制和试验。

在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推进车路协同等设施建设,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动公路感知网络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重点路段实现全天候、多要素的状态感知。

建设铁路智能检测监测设施,实现动车组、机车、车辆等载运装备和轨道、桥隧、大型客运站等关键设施服役状态在线监测、远程诊断和智能维护。建设智能供电设施,实现智能故障诊断、自愈恢复等。发展智能高速动车组,开展时速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时速400公里级高速轮轨客运列车研制和试验。

根据《指导意见》,结合5G商用部署,统筹利用物联网、车联网、光纤网等,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建设。逐步在高速公路和铁路重点路段、重要综合客运枢纽、港口和物流园区等实现固移结合、宽窄结合、公专结合的网络覆盖。积极推动高速铁路5G技术应用。

在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行业应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在特长隧道及干线航道的信号盲区布设北斗系统信号增强站,率先在长江航运实现北斗系统信号高质量全覆盖。推进北斗系统短报文特色功能在船舶监管、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鼓励在道路运输及运输服务新业态、航运等领域拓展应用。推动北斗系统在航标遥测遥控终端等领域应用。推进铁路行业北斗系统综合应用示范,搭建铁路基础设施全资产、全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铁路北斗系统地基增强网,推动在工程测量、智慧工地等领域应用。

此外,根据《指导意见》,将持续推动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智慧工地等研发应用。建设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测试基地,丰富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的测试场景,完善测试评价体系,提升测试验证能力。围绕典型应用场景和运营模式,推动先导应用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先导应用示范项目。

转自: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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