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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

时间:2020-10-24 00:00:00 来源:

放宽驾驶证申请年龄,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便利省内异地上牌……昨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据悉,新措施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

在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方面,除了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外,较受关注的是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100万省内异地登记的车主。

该项措施先行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2个省(区)试点,公安部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有序推进扩大范围。此外,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私家车免检范围,并优化了检验周期。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此外,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该措施实施后,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此次改革措施中,备受社会关注的是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确保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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