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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

时间:2021-02-05 00:00:00 来源: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2月3日在商务部召开的“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各自贸试验区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为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唐文弘介绍称,“十三五”时期,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进一步优化自贸试验区的布局,新设17个自贸试验区,总数达到21个,还增设了上海临港新片区,扩展了浙江自贸试验区的区域范围。同时,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由最初的190项压减到“十三五”初期的122项,再到2020年压减至30项,首张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27项。此外,还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累计达到了260项。

唐文弘进一步介绍称,主要成效有六个方面。一是推动外商投资管理实现历史性变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实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由“逐案审批”转为信息报告制的重大变革,还率先在全国实施境外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有效改善了投资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全国领先。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覆盖海关、税务等20多个部门和货物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建设水平远超世贸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而且已经推广到全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原产地自主声明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成本。

三是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明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的本外币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有效打通了企业境外融资通道,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已在广东、天津、海南等地上线。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举措向全国推广,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宽、成本更低。

四是“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启动,经过逐步探索,已于2019年实现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事项全覆盖。有关地方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近3000项省级管理权限,初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政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等,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是服务国家战略作用日益突出。各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突出区位资源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作用不断加强。上海搭建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已服务对接长三角地区3000多家企业。广东推动粤港澳制度软连通,跨境快速通关等政策扩大适用于大湾区等。

六是引领高质量发展能力逐步提升。自贸试验区深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速集聚优质要素资源,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2020年,前18家自贸试验区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唐文弘说。

唐文弘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和引领的作用,继续赋予自贸区港更大改革自主权,以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集聚国内国际资源要素,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促进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连的良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力量。

谈及如何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袁园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把更多深层次的改革事项提出来,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深入开展自贸试验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三是推动和支持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的战略定位和资源特点,围绕特色产业领域开放发展来进行制度创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马玲)

转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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