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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8年"三区"支教计划出台!选派教师1560名

时间:2018-06-06 08:40:00 来源:

6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网站获悉,2018年贵州计划选派“三区”(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教师1560名,其中“省会城市”模式选派40名,“中心城市”模式选派600名,“县城”模式选派920名,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见下表。

据悉,本次选派教师的支教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其受援范围为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及省直管的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学校)农村中小学。

“三区”教师支教计划采取“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县城”选派形式。其中“省会城市”模式由贵阳市教育局调动优质教师资源选派到贵阳市以外的8个市(州)和省直管县的农村中小学支教;“中心城市”模式由本市(州)教育局统筹调配,调动中心城区学校优质教师资源选派到本辖区的农村中小学支教;“县城”模式由本县教育局调动县城学校优质教师资源选派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可按异地交流(跨县)原则进行选派。

选派条件如下: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二)原则上选派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

(三)男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选派要求:

(一)支教以全日制形式为受援县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

(二)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三)鼓励各级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补助标准:

(一)“三区”教师支教计划工作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按每学期人均1万元的标准拨付到受援县。

(二)各地要充分考虑教师选派层级、支教地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标准发放。原则上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县城选派教师补助标准依次递减,县级以上城市教师每学期补助高于1万元;县内按照支教学校距县城远近及艰苦程度,分一类、二类、三类学校补助标准发放。

考核管理:

支教结束后,支教教师由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对其发放中央补助经费;支教教师须填写《贵州省“三区”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受援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三区”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考核办法》出具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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