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山东出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二十条” 降低申报门槛

时间:2019-07-19 20:5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沙见龙)作为中国首个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山东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撬动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落地,该省针对前期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新出台“二十条”政策措施。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改革基金管理体制、降低基金设立门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金发展环境4个方面。

李峰介绍说,运作模式方面,基金架构由“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调整为“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对该省确定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订制项目基金,支持项目落地,实现基金对项目的精准扶持。同时,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达到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可奖200万元。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山东共有政府投资基金255只,认缴规模3906亿元,实缴规模764亿元,基金投资项目1076个,基金投资73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72亿元。截至目前,省级批准设立48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认缴规模2745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