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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升

时间:2020-03-19 09:23:00 来源:多彩贵州网

按照《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要求,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调整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后的这两项补贴从2020年1月起执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各地要在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补贴资金,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

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0元/人/月、40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50元/人/月。各地要在4月底前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标准发放到位,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 (记者 李思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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