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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21条”政策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

时间:2020-03-14 18:1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 刘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更好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助推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稳定发展,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分别从切实规范信贷发展,精准推进放贷工作,分类处置信贷行为,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强化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具体细分了21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规范信贷发展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信贷政策标准,坚持贷款主体精准,坚持贷款用途精准,坚持贷款投放精准,坚持续贷展期标准。对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规定,不得降低或提高政策标准。

《通知》要求扶贫小额信贷需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银行要确保及时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积极防范化解风险,贵州省各县(市、区、特区)应进一步摸清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投向、到期情况、逾期情况、风险程度、突出问题等底数,预判贷款到期收回情况,把握潜在风险点,分类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台账。同时,做好到期贷款提醒,及时整改问题隐患,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妥善处置风险贷款。

在强化保障措施上,《通知》明确严格责任追究,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开展情况,对贷款到期应收未收、不良率高、违规办理续贷和展期造成风险后移等问题较多、违规情节较重地区的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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