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贵州 >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贵州检方办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772件

时间:2022-05-31 10:36:09 来源:中新网贵州

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30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30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自“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772件,起诉2127人。

根据最高检的统一安排,从2021年5月起,贵州检察机关在贵州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介绍,贵州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权保障、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公益诉讼织密保护体系、国家亲权助推依法带娃等举措,推动未成年人诉讼特别制度及程序落实、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执行刚性、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水平、协力共建家庭保护良好环境。

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权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口前移,着力审查性侵害未成年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错误不立案线索;共监督纠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立案257件,起诉108件,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89人。

贵州检察机关还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惩戒其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注重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障和教育矫治;紧密结合“育新工程”,积极建立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后不失管、不脱管;233名罪错未成年人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并将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政策贯穿全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积极开展尤其是依职权主动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人,纠正收监执行不当5人,纠正与成年犯混合执行社区矫正88人。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贵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贵州检察机关共纠正公安、法院在办案中未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267件,未按要求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35件;纠正看守所未对未成年人分管分押30件,未成年人诉讼特别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着力整治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不足造成泄露现象,保障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共监督纠正泄露犯罪记录封存案件7件。

专项行动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及校园安全检查1247次,向学校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612个,已整改593个。结合贵州发案规律,贵州检察机关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小专项”行动;贵州全省共受理强制报告案件线索331件,经核查属实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惩治,共立案127件,起诉85件,有罪判决57件。

贵州检察机关还对性侵害案件开展“每案是否报告”倒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监督追责问责,3人被刑事立案,起诉3人;受到党纪、政纪等其他处分9人;并加强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监督,从源头防范“大灰狼”接近孩子。专项行动以来,贵州全省共对298982 人开展入职查询工作,39 人因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解聘或者开除,对8人不予录用。

贵州检察机关立足国家监护人职责,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情况积极履职,通过“依法开展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惩戒不合格父母”“全面运用督促监护令,促进失职父母依法履职”“建章立制,合力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等举措,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发挥应有作用。

专项行动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33件,发送“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927份。贵州省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民政、教育等6家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全省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工作。

下一步,贵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中心,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以检察监督、能动履职促进融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