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 >

生态环境部明确: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时间:2018-05-31 00:00:00 来源: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即将启行,为预防再次出现督察期间各地突击抓环保、执法“一刀切”现象,生态环境部5月28日在官网发布《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环保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该《意见》,给各地的环保工作开展和政策制定打预防针。

《意见》指出,督察进驻期间,被督察地方应按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定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意见》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需要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

“中央环保督察组也将把环保一刀切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纳入督察范畴,严肃督察问责。”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强调。

记者从危化品、化肥、农药、染料等多个领域业内人士的反馈了解到,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履职以来,在全国迅速掀起了环保严查、严治、严罚的高潮,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突击过关,不惜以“一刀切”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待环境敏感企业,给正规企业甚至是行业领先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带来了很多困扰。也正因如此,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受到了一些企业人士的质疑。

对此,《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既要借势借力,严格执法,加快整改;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针对具体执行环节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意见》要求,各地应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督察整改、边督边改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记者 张晶星 刘全昌)

转自:中国化工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