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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国家: 大步迈向"低碳时代"

时间:2019-07-24 00:00:00 来源:

进入2019年6月以来,欧洲迎来了自1880年以来“最热月份”,持续数周出现4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高温天气不仅导致各国用电需求激增,连核电厂反应堆的冷却水都面临短缺危机。报告指出,到2050年,全球将会有77%的城市经历剧烈的气候变化。同时还指出,假设全球平均气温会上升1.4摄氏度,到2050年北半球各大城市的气候会更类似今天往南1000多公里地方的天气。

对于很多北欧国家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由于北欧国家大多数位于北极圈及其附近,作为全球最靠北的一个地区,气候变化对这些国家影响巨大。以岛国挪威为例,其生态环境在气候变暖面前非常脆弱。根据lEA预测,到2100年,挪威的气温将会升高3.4 (2.3-4.6)摄氏度,这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冰雪季节的缩短、严重暴雨增加、冰川融化、海洋酸化等等。如果气候变暖没有得到遏制,预计到2071-2100年,挪威90%的冰川将会融化,30%-40%冰川覆盖地区也将会消失,这使得北欧对气候变化分外关注。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与化石能源消耗存在密切联系,北欧多国在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方面力度很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促进有效能源转型》报告中,北欧国家总体表现出色。瑞典和挪威分别位居第一、二位,其能源转型指数得分接近90%。紧随其后的芬兰和丹麦分别位列第四和第五位。可以说,这些北欧国家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独领风骚”,为全球走向低碳社会做出了榜样。

北欧国家能源转型五大特征

第一,多数北欧国家都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能源转型计划。例如,瑞典承诺2030年将国内交通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缩减70%,204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缩减为零。挪威计划在2030年成为“碳中和”社会,同时将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减少至少40%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在2050年之前成为低碳社会。丹麦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需求中的占比提升至50%以上,2050年成为完全不依赖化石能源的低碳社会。冰岛也提出了到2050年完全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北欧一些小城,比如丹麦零碳岛萨姆苏、丹麦松德堡则提出更激进目标,在2030年前后即要实现“零碳目标”。

第二,北欧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已拥有相当高的水平。与美国等国家可再生能源占比仅为10%左右,北欧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在全球名列前茅。例如挪威除了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外,还是世界第七大水力发电国。2015年挪威水力发电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高达46% (接近lEA成员国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丰沛的水电使得挪威成为除冰岛之外欧洲地区电价最便宜的国家(比倒数第三的芬兰还要便宜30%)。瑞典的水电和丹麦的风电占比达到50%左右。冰岛2015年能源消费中地热资源占比高达66%。总体上看,瑞典、丹麦和芬兰三个国家的可再生能源供应在一次能源供应中占比均已超过30%,挪威可再生能源(含垃圾发电)供应已经占全部能源供给50%左右。

第三,北欧国家在环保法律、政策及制度设计上进行了颇具前瞻性的安排。这其中一个典型的制度安排就是碳税。自从芬兰1990年推出对化石燃料按碳含量征收碳税之后,挪威、丹麦、瑞典也纷纷开征碳税,征收碳税的行业包括工业、矿业、航运等,征税对象也逐步从一次能源产品扩大到二次能源产品如电力等。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3月发布的数据,在全球已实行碳价机制(碳交易市场或碳税)的45个国家、25个国内地方中,北欧国家碳价水平遥遥领先。瑞典、芬兰、挪威的碳税分别为139美元/吨、77美元/吨、64美元/吨,丹麦碳税略低,也达到29美元/吨。碳税作为一个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对北欧国家减少碳排放、降低能耗、改变能源消费结构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

第四,北欧国家开展了一些具有引领性的前沿能源转型实践。例如,瑞典积极探索能够自行供能的“被动式能源房“,通过地面、墙体和门窗的保温隔热、新风系统和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建筑的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这或许会成为生态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五,区域互联互通是北欧能源转型成功的重要因素。审视北欧能源转型应该放置在欧洲能源一体化的大视角内予以考察,应该看到,正是欧洲成熟的区域一体化电力交易体系,为北欧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提供了“托底”和“支撑”作用。根据lEA统计,欧洲在用电高峰时期有1000亿千瓦时的电量缺口,挪威在提供本国所需之外,还能够至少满足欧洲1/4的电力缺口需求。目前,挪威已经向瑞典、荷兰、芬兰和丹麦出口剩余水电,而且将建设通向德国和英国的跨海电缆。而丹麦之所以能够不像中国国内一样发生“弃风”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国正好处在北欧和欧洲大陆的交叉点,其国内连接不同国家的输电网络,为高峰时期富余风电的及时外输创造了条件。

北欧能源转型对中国的启示

在全球低碳经济的浪潮中,北欧国家无论在经济发展或是能源利用方面都走在了前列。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的发展阶段,作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国,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一,但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仍然较低,这意味着我国仍然处于低碳发展的初期。北欧低碳发展实践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第一,北欧国家的实践充分表明,国家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的解耦,并最终迈向“零碳社会”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在明确的“零碳目标”指引下,北欧诸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国家行动方案,分阶段有步骤的进行低碳改革,部分国家已经基本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解耦”。例如丹麦2016年的GDP较1990年增长了150%,但同期能源消费实现负增长,碳排放下降了30%以上。同时,从丹麦风电发展和第四代区域供热技术,挪威发展电动汽车、瑞典生物燃料在交通领域的使用情况看,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交通、供热等各领域逐步实现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也是可以预见的。对中国这样一个重工业化的国家来说,实现“零碳社会”的任务自然要艰巨得多,但这应是推动中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方向。

第二,要因地制宜推进能源转型。北欧各国能源转型模式各具特色,地热、水电、风电、生物质供电、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在推动能源转型中扮演了各自的角色。中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各地区情况差异很大,推动能源转型时更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转型方案,各地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发挥好当地特色能源禀赋优势。以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为例,除了煤改气和煤改电之外,北方地区还涌现出 “雄县模式”(地热供暖为主)、“阳信模式”(以生物质供暖为主)、“商河模式”(以地热为主的集中供暖和“空气源热泵+光伏”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集成为辅的现代化供暖体系)等多样化供热模式。

第三,发挥政策的多样化与创新优势。针对不同类型的市场失灵状况,北欧国家实行了多种经济政策工具,包括各种环境税、新能源补贴、能效补贴、排放交易体系、自愿减排协议等。例如对参与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进行环境税减免,以补贴政策激励促进自愿减排协议,形成了灵活有效的政策体系。当前,中国的碳市场建设刚刚起步,在建立完善具有资源能源导向性、反映生态与环境效益的能源税制,包括深化资源税改革、开征碳税等方面有很多值得向北欧学习的地方。

第四,加强区域能源及国际合作。北欧国家在推进区域能源一体化,开展能源及环境研究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合作。中国也应积极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建议可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多边合作机制,搭建合理透明的沟通平台,加快推进电力及油气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合作(包括技术、装备和资源等),探索东北亚等区域能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区域“能源市场共同体”,助力中国加速能源低碳转型进程。(林益楷)

转自: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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