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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落实“以工代训”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岗位

时间:2020-07-24 09:23:00 来源:多彩贵州网

“职业培训对于提升劳动者素质,稳定就业岗位具有重要意义。”7月23日,《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

发布会上,省人社厅职建处副处长吴庆华介绍,以工代训政策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稳定就业岗位具有重要作用。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实现上岗即培训、培训即就业。实施以工代训按企业或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人数和不超过每月支付给职工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实施原以工代训政策。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贫困劳动力通过在工作岗位上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营主体对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和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经营主体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对各类企业在2020年内初次吸纳各类劳动者(含农民工)就业,可组织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和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中的农民工就业,可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和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支持参保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开展以工代训。对参保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其中的农民工就业,可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和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省属困难企业、市县级困难企业(含2019年、2020年),可组织职工(含待岗农民工,下同)开展以工代训。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有培训需求的省属困难企业由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支持。

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可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可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支持各地重点关注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实际需要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可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记者 杨婧 李远莉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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