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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颁布给救济给e-rickshaws和电子推车的司机

时间:2021-06-07 09:52:11 来源:

2014年12月18日的Lok Sabha通过Lok Sabha通过2014年12月22日在2014年12月22日的考虑和传递的情况下介绍了机动车辆(修正案)票据。该法案列于2014年12月22日和2月22日的Rajya Sabha业务中辩论,但由于休会,不能被讨论。议会不

在会议上以及根据E-释放对人们的救济问题人力车是公共利益,决定举行总统根据印度宪法第123条的条例颁布,以执行2014年机动车(修订)条例草案的拟议修正案。为救济带来使用和驾驶

电子人力车和电子车,公路运输和高速公路的人已经通知GSR 709(E)日期为08.10.2014等等2590(e)日期为08.10.2014,用于修改中央机动车规则,1989年(CMVRS),包括1989年中央机动车规则的E-Rickshaws和E-Cart及其规范。虽然已经通知了这种电子人力车/电子车的测试,认证和注册,但该车辆的司机要求在1988年的MV ACT下规定为驾驶LMV持续一年的许可证,以获得A.学习者驾驶此

类运输工具的许可证继续成为阻碍。在机动车法案中,1988年,除非他在至少一年的时间内持续了驾驶执照。由于大多数E-Lickshaw和E-Cart驱动程序没有任何许可证一年,即将执行的条款将从运行E-Lickshaws / E-Carts中删除它们。为了消除这种困难并促进E-Lickshaw和E-Cart的Plying,公路运输和高速公路概述了1988年摩托车法案第7(1)条的修正案,通过条例将能够授予驾驶E-Lickshaw和持有LMV许可证的电子车辆和电子购物车司机的许可,而无需等待运输车辆的

规定期间。在总统的同意,该条例于2015年1月7日颁布,以使救济宽大E-rickshaws和E-Carts的驱动程序数量。这提出了这一事实,即通过CMVR中的修正,E-Rickshaws和E-Carts已被允许2000瓦的最大功率和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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