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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格清理电价加价 确保电价降低10%目标

时间:2018-12-01 00:00:00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透露,针对转供电环节加价的问题,发改委日前已经出台政策,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严格规范落实今年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

据介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实现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发改委等部门也连续出台措施,推进政策落地。但从全国情况来看,部分地区还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致使政策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对此,发改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全面排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打通降价政策传导中的堵点、难点,提高降价政策传导的可操作性。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各地要综合已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明确具体降价标准,简化操作程序,确保降价措施可操作、可传导。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缴纳的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随电费一并收取线损电价的地区,要进一步简化计价方式,可参照当地全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等方式直接明确降价后终端用户执行的具体电价标准,提高降价政策的可操作性,便于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落实执行。

同时,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收取,转供电单位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发改委介绍,目前已经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明确降价政策传导时限规定,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降价政策、执行落实降价政策。对拒不整改或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将建立转供电加价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部署各级电力公司尽快摸清辖区内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数,加大改造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直接结算。各地将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逐个梳理排查,核查指导物业、商业综合体经营者等不同层级转供电主体是否将政策落实到位,并抽查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电价是否已真正降下来。对清理出来有问题的转供电主体要建立台账,实行限时整改销号管理,严格按照降价政策规定时限清退多收电费。(记者 李志勇)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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