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贵州 >

黔西南州人大:用“有形之手”护佑绿水青山

时间:2022-10-18 10:35:56 来源:黔西南州人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黔西南人大”)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为黔西南打造国家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试点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全省唯一以市州为单位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出贡献。

生态文明建设“步履坚定”

1988年州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实现了立法工作从无到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历届黔西南人大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要求、建设“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战略定位,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立法,为保障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环境污染日益突出、“马路拉链”、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凸显,给城市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

2016年11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顺势而出,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依据。

为城市规划立法,只是黔西南州人大用法律这双“有形之手”护航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侧影、缩影。

在茶产业蓬勃健康发展的背景下,2017年9月颁布实施《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通过立法程序,较为全面、完整地规范了辖区内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研究、开发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2019年8月,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为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草地资源,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作出了规定。

多项议题关乎生态环境,在黔西南人大历次会议上已成常态。截至目前,黔西南人大已制定颁布法规14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6件,占比超三分之一。

区域协同立法“开篇破题”

2017年以前,素有“高原明珠”“垂钓天堂”美誉、地处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的万峰湖,因为网箱养鱼、钓鱼棚、水上餐厅、水上超市等水上浮动设施泛滥,湖水水体水质一度恶化,万峰湖“黯然失色”,环境质量堪忧,严重影响了湖区及周边的可持续发展。

2019年,最高检通过调研,发现万峰湖生态环境受损案件线索,并组建专案组对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开展立案调查。最终成功整治了万峰湖湖面非法养殖等可视污染类问题,有效解决了沿湖岸线及干支流污染类问题。万峰湖流域正在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果,今年以来黔西南人大将推进万峰湖保护立法作为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方面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主导《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等工作;另一方面打破地域范围限制,整合“三省(区)”立法资源,加强万峰湖保护协同立法,促进流域协同立法决策,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发展,建立万峰湖流域省际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实现流域管理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探索形成“共同保护,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目前,该条例已经本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正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黔西南人大用法律法规“有形之手”给这片176平方公里的水域,盖上了生态保护的“金钟罩”,有效推动万峰湖保护迈入法治化轨道。

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共建人类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黔西南人大正一以贯之地坚决扛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不断厚植黔西南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优势,为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黔西南州人大供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