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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通过验收 甲醇汽车全面推广仍需多方发力

时间:2017-08-25 00:00:00 来源:

近期,陕西宝鸡、西安、榆林三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相关部委验收,成为继山西省晋中市去年通过验收后,国家五省市(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第二个地区。业内认为,试点工作通过验收表明,相关地区在甲醇汽车的标准体系建设、加注体系规范、生产及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为甲醇汽车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与依据。

然而,与电动汽车发展的狂飙突进相比,同为“清洁能源汽车”的甲醇汽车虽然兼具节能环保与较好经济性,但却始终拘囿于试点地区。如何进行全国范围的推广应用,成为待解之题。

试点通过验收

7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共同组织召开了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验收会议,检验宝鸡、西安、榆林三市甲醇汽车试点成果。专家组一致认为,三个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落实,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分析和相关检测等工作,完成了试点预定的目标和任务,建议通过验收。这是继山西省晋中市去年通过验收后,国家五省市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第二个地区。

“2012年,国家启动甲醇汽车试点以来,按照限定汽车、限定区域、限定燃料的原则,在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等五省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巡视员李力表示,陕西省积极有序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制定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开展数据收集、性能检测、汇总分析等数据库建设,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据了解,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便开始进行甲醇汽车的研发和应用,不少省市及企业积极参与,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宝贵经验,并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规模。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山西(晋中、长治)、陕西(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和上海等三地列入高比例甲醇汽车试点省市,旨在全面科学评价甲醇汽车技术现状、积累运行管理经验。之后,甘肃(兰州、平凉)与贵州(贵阳)也加入该试点。

此次通过验收的宝鸡、西安、榆林自2013年开始陆续开展甲醇汽车试点,至2016年年底结束。试点期间,共运行甲醇汽车160辆,包括甲醇出租车、微型面包车和载重车等3种车型,是国内甲醇汽车试点省市中甲醇汽车种类最多的地区,分别总行驶里程约为2467.4万公里、44.5万公里、41.5万公里。“今年,在做好各地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同时,要加快标准体系设计及市场化推广应用步伐,早日让试点成果惠及社会。”李力说。

利弊纠结难普及

据了解,甲醇具有高辛烷值、低污染和无排烟等特点。甲醇燃烧完全可减少20%-50%的碳氢化合物排放,设计先进的发动机可减少碳氢化合物排放90%,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也很低。

“甲醇含氧量高,能充分燃烧并提高汽车燃烧的辛烷值,并可使汽车缸内燃烧更完全,能有效降低尾气的排放。按照全球最先进的技术,甲醇燃料可以比太阳能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杨再舜表示,甲醇可从劣质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中提取,对于石油相对短缺、煤炭资源丰富的中国来说,发展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在常温常压下,甲醇以液体形式存在,加注方式基本与汽油相同,储运等各方面也很方便,且甲醇加注站可以按照加油站的模式建造,投入成本并不高。

“普通汽车要改装成甲醇汽车,只需要在汽车喷油嘴与原车电脑之间加装一个多燃料发动机智能控制系统,把多燃料发动机智能控制系统串联在整个系统中,起到调节喷油量的作用,这样就能改变原车的运行参数,使汽油发动机能够燃烧甲醇燃料。”杨再舜介绍说,目前该装置安装费用约为2000元左右,与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相比改装费用低。“这样的优势使得甲醇汽车更具备大规模推广的现实可操作性。”

虽然甲醇汽车具备上述优势,然而多年来却始终没有“驶出”试点地区进行大规模推广。对此,杨再舜坦言,甲醇燃料与甲醇汽车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安全性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全面验证。“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注、汽车运行等过程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

杨再舜表示,在2009年制定的车用甲醇燃料标准中,并没有添加剂的相关内容,无法对当前广泛使用的添加剂进行科学规范。此外,虽然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化工提炼1吨甲醇需耗费水资源约10吨,而产煤大省的水资源一般都比较匮乏。

破题需多方发力

虽然目前甲醇汽车使用范围主要局限于试点城市,但其未来的大范围推广发展的前景依然被看好。基于此,政产学研形成合力成为大势所趋——三试点通过验收后不久,甲醇汽车产业联盟组建工作预备会议(第二次筹备会)在北京举行,对联盟相关组织架构设计进行了讨论,并审议了“甲醇汽车产业联盟2018-2020三年工作计划”。

据了解,甲醇汽车产业联盟是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甲醇汽车生产企业、甲醇发动机制造企业、甲醇汽车专用涉醇零部件制造企业自愿发起成立的服务于甲醇汽车行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推动甲醇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甲醇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目前,该联盟的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深化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指导工作,今年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会议。

“甲醇汽车的发展要走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政府不必补贴,是否有生命力将交由市场来检验。”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的持续健康发展,并将重点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今年将组织各个有关地方和专家组专家对试点城市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一些结论性意见。同时,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重点推动甲醇商用车的试点运行。此外,进一步加强试点的运营监管,加强甲醇汽车对人体健康、排放、环境影响等技术数据的采集分析及研究工作,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运行安全管理和相关应用的安全评估等工作。

二是加快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甲醇汽车综合标准化体系,组织重点编制一批涉及甲醇汽车产品及关键零部件、重型甲醇汽车燃料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甲醇燃料加注站的操作规范、车用甲醇添加剂等领域的标准。

三是努力提升甲醇汽车的技术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产学研联合,支持有关机构开展甲醇汽车技术研发,重点突破甲醇汽车启动和运行的控制。同时,开展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夯实我国甲醇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提升甲醇汽车的整体水平。

四是要探索甲醇汽车发展模式。从甲醇汽车试点经验来看,在甲醇原料有保障、甲醇汽车运营配套体系健全的地区发展甲醇汽车,有利于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部委将考虑在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下,在通过甲醇汽车试点验收、条件成熟、积极性高、具备较完善甲醇燃料加注体系的地区适时开展甲醇汽车的市场化运行工作。(本报记者于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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