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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严厉打击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向股东输送利益行为

时间:2021-05-03 00:00:00 来源:

为继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乱象问题整改,持续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银保监会决定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

业内人士认为,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严厉打击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反映了“严监管”依然在按照原计划推进,政策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将对银行、保险机构起到持续的震慑作用。

常态化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主要聚焦重点机构和高风险问题,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严厉打击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或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等隐蔽方式向股东输送利益行为,严厉清查和处理资本不实、股东不实等风险问题,及时跟踪并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加快化解存量风险,严格防范增量风险,全面提升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根据安排,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将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作为机构管理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其中,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常态化专项整治和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将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一是每年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持续摸排隐患,充分暴露风险,增强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暴露问题的主动性。二是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针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排查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并及时进行更新。三是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对照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严格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明确问责标准程序,问责到人,不得“问下不问上”、或简单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并将问责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五是加强机制建设。查找风险、问题发生的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健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提高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能力,全面提升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同时加强评估和督查,以中小机构为重点,着力查处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及通过隐蔽方式向股东输送利益等高风险问题。一是持续开展非现场监管。二是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三是严格督促机构整改。四是加大惩戒力度,其中对违规股东及相关方综合采取行政处罚、审慎监管措施以及撤销行政许可、限制开展关联交易等措施,并及时录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数据库,做到“有违规,必处理”。五是建章立制。

转自: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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