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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法》即将实施新增多项内容

时间:2021-01-14 00:00:00 来源:

2020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电池法的提议草案,计划在实施《电池法》后废除现有的电池指令(2006/66/EC)。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电池和废电池在欧盟市场根据电池指令(2006/66/EC)进行监管,由于社会对电池需求迅速增长,为了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欧盟对所有投放到市场上的电池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力争最小化电池对环境的影响。

新法规旨在确保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均具有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该法规拟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电池指令除部分条款外将从2023年7月1日起不再有效。

新电池法调整了实施方式,拟不再沿用之前“指令(Directive)”的管控方式,而改为“法规(Regulation)”,从而实现欧盟范围内的协调一致,避免因各成员国制定的废物收集和回收措施不一致导致的监管框架冲突,也减少指令转化导致的时间和法律上的不确定性,确保各成员可以同时以相同的方式履行义务。

新电池法调整了管控范围,重新划分了电池类别,拟将电动汽车电池从工业电池中分离出来,作为单独一类进行管控。并明确了汽车中电池应符合的有害物质限量,如汞不得超过0.1%,镉不得超过0.01%。

新电池法变更了管控要求,如新增了碳足迹、再生原材料、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可拆卸和可替换性、二维码标签和CE标签、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护照、安全性等要求,更新了电池报废要求和原材料回收水平。

新电池法实施方式的变革,以及新要求的增加,意味着电池行业在合规应对方式方法上需要作出重大革新。海关提醒相关企业,持续跟踪和研究《电池法》相关要求和生效时间,提前应对,使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从原材料到包装均符合《电池法》要求。此外,企业应增加技术研发,做好电池设计评审和材料安全评估,提高电池安全性能和环保标准,尽快与欧盟法规接轨。(王岩)

转自: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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